
指令由二十二个条款组成,内容包括:
1.采用严格责任。指令第一条规定:“生产者应对其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负责”。
2.产品责任的承担是生产者、进口者及产品供应者。
3.指令的适用范围是:人身伤害、死亡,500欧洲货币单位以上的财产损失,
4.消费者承担证明损害责任。
5.生产者的免责事项。
6.受害者起诉时效为损害发生后3年。
7.可以规定不少于千万欧洲货币的责任限额。各国按适用本指令时汇率换算本国货币。
8.各成员国应在本指令公布后3年内使本国法规符合指令的规定。